民事支持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弱势群体的重要手段。大城县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落实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职责,运用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
什么是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讲,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是指在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具有起诉维权意愿,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可以申请支持起诉:
(一)请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
(二)因年老、疾病、缺乏劳动能力等不能独立生活或生活困难,请求给付扶养费、赡养费的;
(三)残疾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四)因遭受人身损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
(五)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涉未成年人民事支持起诉?
(一)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
(二)请求给付抚养费的,变更抚养关系等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三)未成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
(四)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未成年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
(五)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未成年人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
(六)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七)以自身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八)确有支持起诉必要的其他情形。
民事支持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支持起诉案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本院管辖范围。
申请支持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支持起诉,应当向人民检察院递交申请书及身份证明材料。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检察院记入笔录。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未成年人含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称、住所、负责人、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申请支持起诉的具体请求;
(四)申请支持起诉的事实、理由。
检察院在民事支持起诉中可以提供什么帮助?
(一)提供法律咨询;
(二)协助申请法律援助;
(三)协助收集证据;
(四)协助申请缓交、减交、免交案件受理费;
(五)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
未成年人权益无小事,检察机关将以务实的举措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用法律维护公平正义。如果您需要支持起诉,可向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寻求帮助,可前往检察服务中心或者直接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