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请全体检察人员做到:
1.每月及时登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全面、如实记录相关过问情况,做到“逢问必录”,有据可查;
2.不说情打招呼,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不泄露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相关情况;
3.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4.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5.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6.不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不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二)让人民群众了解
请珍视身边的检察亲戚、朋友、同学,一定不要向他们打听案件信息,如您违规过问、插手、干预司法办案和打探案情、请托说情,我们将依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面如实记录并报告。
如果需要了解案件、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可以登陆12309网站;
2.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
3.下载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
4.关注12309微信公众号,或者到当地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