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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办案的温度

时间:2021-05-11  作者:  新闻来源: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我要先发言!”,在大城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座谈会上,一个激动的声音响起来,“我要感谢大城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我的帮助……”。这个声音的主人是王某某——一位年近六十岁的县影院下岗职工,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一起诈骗案件的被害人。

  时间被拉回到三年前,那时的王某某正下岗在家,因着急给儿子找工作,多年的积蓄被犯罪嫌疑人李某诈骗一空。

  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案件情况进行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本身患有多种疾病,医疗负担较重,在他被抓获时,赃款也被挥霍了大部分。而王某某被骗后生活困难,追回被骗赃款是他最后的希望。案件本可一诉了之,但看着王某某无助的目光,想到他被骗后拮据的生活,办案人员暗下决心,一定帮王某某追回被骗款。随后,办案人员向公安侦查人员深入了解李某的身体状况、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当时的李某,正在沧州市一家医院住院就医,办案人员就不辞辛苦,奔走于沧州和大城之间,通过各种途径走访调查相关信息,并根据调查情况确定追缴方案。最终,李某认罪认罚,其亲友代其赔偿诈骗款18万元。

  法律条文也许是严肃冰冷的,但法不外乎人情,与行使职权相辅相成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决心,是视群众如亲人的温暖,更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而我们能够深刻感受到的是:只有让案件的办理有了温度,群众才可以更加深刻的体会到检察机关的公平公正与全心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