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23日大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段宏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工作考核被评为全市先进检察院,先后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三等奖等集体荣誉3项,1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23名个人受到荣誉奖励。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依法落实“宽”的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被市检察院选为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试点院,办理相关案件,加强监检衔接,对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前介入并提起公诉,不断增强反腐合力。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进一步找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制定《关于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实施方案》等文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职务侵占、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护卫良好生态环境。结合县委开展的“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集中行动”和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以实际行动助推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大城建设。采取实地踏查、畅通举报途径、创新宣传方式等措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增殖放流等恢复性举措,督促相关部门投放鱼苗、治理污水、清理垃圾、处置危险废物,确保受损生态环境及时得到修复。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深度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用实用好检察建议,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不断提升质量、增强刚性、提高韧劲;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有效衔接,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社会治理合力;以数字检察赋能监督,构建健康证管理职责类案监督模型,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改进宣传方式,拍摄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情景剧,将“有意思”的检察履职延伸为“有意义”的社会治理。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保障民生传递检察温度
助力改善民生福祉。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助力人民群众守好“钱袋子”;坚决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涉食品药品犯罪,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市场环境;聚焦农民工“讨薪难”、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等问题,切实帮助诉讼能力弱、确有困难的弱势群体依法有效行使诉权。
诠释检察为民情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等制度,办理各类信访案件,努力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咨询、论证、群众参与的多元功能,开展听证,以公开赢公信、促和解;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化解行政争议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办理案件,发放救助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新时代司法温情。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挥司法社工专业优势,开展心理测评与疏导、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做好未检办案“后半篇文章”;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针对校园周边安全治理等问题,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等综合履职案件,以更优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法治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检察助成长法治乡村行”等法治宣讲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切实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针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指定居所执行活动监督案件,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民事检察持续强化。不断拓宽监督广度和深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执行难、审期长等问题,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执行活动和审判活动全流程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制发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针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我院依法能动履职,精准监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持续深化。全面履行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职责,办理行政监督案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并提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租赁住房”、“道路交通领域”等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回应公众对道路安全、不动产“登记难”等问题的关切。加强行刑反向衔接,针对不起诉后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意见书,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细化。牢固树立质效优先导向,着力提升精准性和规范性,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挽回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开展“城市二次供水安全”、“公共消防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用务实举措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四、坚持为事业强基,不断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我为大城做贡献”实践活动,明确28项检察为民实事,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效应,宣传文章被国家级媒体采用7篇,省级95篇,市级78篇,牢守意识形态阵地。
深化人才强检建设。坚持事业需求导向,招录公务员5名、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3名、新入额检察官2名,不断充实检察力量;组织干警参加业务培训、跟班学习,2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名干警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开展“本月之星”评选活动9次、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7次,强化素能培养;有效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奖优罚劣导向,激励干警求真务实、担当实干。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制度,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事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拓展“八小时外”监督,开展检务督查,引导干警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提升内外监督实效。始终把检察权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强化内部监督,发起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案件,推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定期开展走访工作,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强化信息公开,依法发布法律文书、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让检察权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依法规范运行。
各位代表,大城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大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实效性仍需提升;二是“四大检察”离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政治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融合还有待深化。对此,我们将坚定信心和决心,力求实现新突破。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做到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办案质效,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县、大美大城提供法治保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以更强担当服务中心大局。依法严惩各类严重犯罪,协同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强环境资源检察工作,推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提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持续推动从“办理”到“办复”转变,促进源头治理。
二是以更实举措践行人民至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制度,在检察办案各环节推进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是以更优成效加强法律监督。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提升刑事检察监督质量;加大民事检察监督力度,提升自身能力水平,实现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强化行政检察履职,重点加强行政诉讼监督,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突出抓好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办案工作,依法拓展案件范围,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
四是以更严要求强化队伍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化人才强检战略,更好担当时代重任。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确保大城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时代赋予重任,奋斗成就未来!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坚定发展信心、保持昂扬斗志,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履职助推大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