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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0-05-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6年5月26日大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华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常委会作关于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更高要求。我院深刻认识到检务公开对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深化检务公开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自2014年初,我院即紧紧围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了以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着力增强自身规范化执法水平,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打造检察机关“阳光检务”品牌,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 建强组织、明确领导责任,确保检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我院将深化检务公开作为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民主的重要工作,列入党组的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按照县委政法委和市院的要求部署,成立了以刘振华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开展好检务公开工作。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检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及其内容、方法、步骤。在实践中,我院以“两个明确两个确保”为中心,全面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即明确时间,确保公开按时有序推进。要求各科室局以“严格依法”、“及时充分”、“便民利民”为原则,在全市率先全面推开检务公开工作。明确内容,确保公开效果不折不扣。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详细列明检务公开清单,将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向社会全面公开,对符合依申请公开条件的以适当的方式向特定申请人或相关人员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案件等内容禁止公开,切实处理好检务公开和保密工作的关系。三是落实考评考核制度。把检务公开工作列入各科室局年终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检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多种形式、搭建公开平台,推动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良性互动

为全面深入有效地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我院多方努力,积极抓好检务公开平台建设,增进与人民群众的交流,把方便留给群众。一是搭建一站式服务群众平台。投资20余万元,建成了集来访接待、5522000民生热线、律师阅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国家司法救助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配备了安检门、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查询一体机、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置了饮水机、纸杯、沙发、医用急救箱、报刊、检务公开宣传资料等。进而,让当事人通过“一个窗口”实现案件适时受理、“一个平台”实现案件即时查询、一站式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二是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推进司法办案工作。我院过去也强调实行检务公开,但重点放在检察宣传上,司法办案信息公开工作却处于相对滞后状态。为了顺应改革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在新一轮检察改革中,我院坚持把司法办案的流程、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发布等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做到能公开的全部依法及时公开。截至目前,共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41件;公开法律文书217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4件。三是开拓“两微一端”新媒体阵地。2015年二月底,我院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建成完善了“两微一端”人性化服务功能,立体式展现检察工作亮点,拓宽了服务群众、倾听民声的渠道。截至目前,通过大城检察院官方微信平台共发布检察信息5074条,官方微博发布检察信息1260条,拥有粉丝一千多人。四是扎实开展检务公开专项活动。开展了以进社区、进企业 、进学校、进机关、进村街为主题“检务公开五进”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干警开展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检察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进一步使人民群众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密切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鱼水之情。开展了“检察业务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检察内刊和各种宣传媒体,及时总结、宣传检察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全面展现检察工作的开展与创新,大力弘扬检察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一年多来,共发表各类检察宣传稿件60余篇,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正能量。五是全面推行“检察开放日”活动。近年来,我院始终把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好落实。通过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机关,进一步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深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更加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健全制度、严格公开程序,确保检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为确保检务公开工作的科学、规范发展,我院严格落实了长效的检务公开领导责任制、风险评估审批制、检务公开督察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保障机制。一是逐步形成了一把手统揽全局,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的检务公开工作良好局面,实现了以检务公开开展为动力,推进整体检察工作科学、创新开展之目标;二是通过完善内部审批责任制度,将公开的内容予以责任分解,并划分层级,明确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和检察长审批权限,严格公开信息的风险评估审批程序,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三是除通过检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合检务督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各部门检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外,我院还严格落实了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规定了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怠于公开或者不公开等行为应承担的处罚措施等,确保了检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提高了干警们的检务公开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转变理念、增强公开意识,不断将检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两年多来,我院虽然在深化检务公开方面作了诸多有益的探索,但在实践中,还有少数办案人员对信息公开存在“怵头畏难”情绪,还存在着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的尺度较难把握等问题。下一步,我院将直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分析研究,不断改进和深化检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转变理念,以思想转变引领工作创新。我院深深感到,检察改革首先是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观念不更新,思想不转变,传统落后的做法就难以摒弃,检务公开就寸步难行。因此,我院要牢固树立起“司法越公开就越有权威和公信力”的坚定理念,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理念意识,更加自觉地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过硬素质确保公开效果。检务公开既是挑战,更是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的难得机遇。我院将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年为契机,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检务公开彰显司法规范、公正司法和司法民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期盼值。三是进一步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关心与支持,实现检务公开由自律向他律转变。人大常委会将检务公开立项调研和听取我院检务公开工作报告列入2016年工作要点,这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检察机关做好检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我院也殷切期待通过人大常委会决定,把这项工作纳入县人大的监督范围,增强检务公开的刚性和力度,提升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更好地推进检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