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30日在大城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振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平安大城、法治大城建设,为我县建设“产业高地、经济强县、文化名城、绿色家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中心工作,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强化服务措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服务市场主体,净化市场环境,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件17人,提起公诉20件32人。妥善办理涉及企业案件,慎重选择办案时机和办案方式,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查办环境监管领域职务犯罪2件5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4件4人,提出环境治理检察建议2件。依法服务和保障项目建设。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对县土地综合整理工程、县南水北调水厂建设工程等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对工程招投标活动、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督。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2次,预防咨询50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被禁止市场准入或降低资质等级,为我县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等领域把好廉洁准入关。
二、建设平安大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扎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16件26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3件24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27件457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269件389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充分运用刑事和解、刑事被害人救助等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9件12人;对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15件16人。加强维稳控访力度。圆满完成全国“两会”、“9·3阅兵”、“十八届五中全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维稳控访工作,认真排查矛盾隐患,坚持检察长接访,最大程度地解决信访问题。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84件,提供法律咨询95人次,妥善处理集体访6次,继续保持无涉检进京非访纪录。
三、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成功查办原迁安市公安局局长孙俭受贿案,依法对中纪委“907”专案林学荣行贿案提起公诉,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进一步深化涉农检察工作,开展打击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行动,全年立案8件8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严肃查办渎职侵权犯罪。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依法查办在粮食补贴、退耕还林等领域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对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侵权案件,全年立案4件7人,已全部提起公诉。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对国税、安监、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进行预防讲座和警示教育9次,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加强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60件,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增强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围绕公平正义,促进公正文明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抓住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加强诉讼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依法监督立案7件7人,追加起诉4人,追诉漏罪5件6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纠正意见9件9人,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2件2人。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审查民事申诉案件63件,审结60件,提请上级院抗诉1件,息诉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8次;开展社区矫正检察10次,纠正脱管、漏管人员48人次,收监不符合要求的社区矫正人员1名,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
五、完善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外部监督日趋完善。把接受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通过座谈会、走访、邀请视察等方式,听取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向县人大汇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以及2015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开展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务公开不断深化。对照法律法规和最高检有关规定,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法律文书166份,程序性案件信息612条;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发布检察信息829条;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全面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司法行为全程留痕,办案数据真实准确。主动与律师沟通,听取律师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全年共抽查业务科室卷宗138册,着力解决干警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六、着眼素质提升,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队伍建设的根本性、基础性地位,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将“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与精神实质作为逢会必讲的内容,通过讲党课、专题研讨和座谈会等方式,查找出“不严不实”问题6大类15项,听取群众意见8条,研究提出整改措施16项,巩固了作风建设成果。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党内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四风”;按照“一岗双责”明确分工和职责落实,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深入开展整风肃纪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各项禁令的学习,适时开展检务督察。执法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构建技能实训和岗位练兵等长效业务建设机制,开展疑难案例交流研讨,强化干警的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提高干警执法能力。
各位代表,2015年,县检察院先后荣获“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维护稳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在为大局服务方面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高层次、骨干型人才相对缺乏。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即将全面启动的一年。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2016年县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县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建设“产业高地、经济强县、文化名城、绿色家园”的奋斗目标,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在具体工作安排上,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更大的力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通过履行检察职能,促进完善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来大城创业的信心。在司法办案中树立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在依法打击危害经济发展犯罪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发展和重点园区、重点项目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服务力度,主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二是以更强的信念,在推进法治大城建设上履行新使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监管等环节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优化政务环境。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探索建立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的诉讼支持,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是以更严的标准,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探索新路径。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始终听党指挥、忠诚可靠。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牢固树立法律信仰和职业良知,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切实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检察改革,落实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终身制。大力倡导和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作为工作准则,增强干警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建设一支堪当法律监督重任的检察队伍。
四是以更务实的态度,在接受外部监督上拓展新渠道。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创新联络方式,提升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体系,深入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检务督察,形成全方位的监督和有效制约;扎实开展“检察官联系村街”活动,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多形式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做好舆情引导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积极打造“阳光检察”新品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支持帮助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产业高地、经济强县、文化名城、绿色家园”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