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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救助困难被害人家属

时间:2016-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积极为经济困难的被害人家属申请司法救助金。目前,司法救助金已到位。

20027月,徐某某之子王某某被人杀害。该案判决之后,徐某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先后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材料进行申诉,而后该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复查,复查后认为: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立案复查,审查结案。

2015年,该院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向徐某某送达《审查结果通知书》。得知徐某某年迈丧子后失去了主要的经济来源,一直依靠低保和村里乡亲们救济度日,生活十分困难,并且徐某某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取经济赔偿。经审查,该院认为徐某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被害人的母亲徐某某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依照法定程序向县委政法委报批。近期,该院为徐某某成功申请下了司法救助金,徐某某对此深表感谢。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为救助人着想,主动作为,积极有效地化解了受救助人的困难,让群众感受到了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温暖,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