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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实行“一检查”“三监督”效果好

时间:2016-05-13  作者:齐德龙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6年以来,大城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新途径,建立起“一检查”、“三监督”检察监督模式,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

    落实“三监督”,即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进、管、出”进行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情况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对2名到期未解除的矫正人员曹某某、齐某某,监督执行机关进行解除;坚持“一检查”,即对社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取得良好成效。如在检查中发现部分矫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及时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对相关人中员进行业务培训。